10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
10月22日闭幕的中共二十大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作为管党治党建党的“根本大法”,二十大党章成为新征程上全党行动的根本遵循。
这是中共党代会第18次修改党章。回顾历史,党代会根据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需要对党章进行修改,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惯例。
“二十大通过的新党章是第二个百年征程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的新起点,决定着中国共产党第二个百年的发展道路、发展内涵、发展格局和发展方向。因此,具有奠基性和决定未来发展前程的重大历史意义。”张希贤说。
修改后的党章有“与时俱进”的鲜明特点。继中共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后,中共二十大决定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以更好反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
“在党章中写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旨在用创新的理论武装全党,更好地面向未来。”张希贤说。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戴焰军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学说,把发展新成果写进党章,是中国共产党在理论上、指导思想上与时俱进的体现。
中共二十大鲜明强调“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竹立家指出,“两个确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最重要政治成果,全党必须深刻认识到“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实践中始终予以坚持。
资料图:人民大会堂前红旗飘飘。二十大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并将此确定为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大会不仅将之写入党章,也把与共同富裕、新发展理念、“双循环”、高质量发展等有关的内容写入了党章。外界注意到这些内容都涉及对国内外形势的科学判断和战略部署。
戴焰军指出,上述内容相对来说都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将其写入党章,可以保证党在长时期内有明确且一以贯之的目标,动员全党要为之行动,且确保行动的政策具有连续性。
大会同意把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等内容写入党章,同意把党的初心使命、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内容写入党章,同意把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等内容写入党章。新党章还反映了十九大以来党的建设成功经验,包括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等。
在戴焰军看来,把涉及党的执政地位和自身建设的内容写入党章,成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和行动遵循,对于锻造更坚强有力的中国共产党有重要意义。
“中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无论是研判风险挑战,还是克服前进障碍实现发展目标,都需要吸收建党百年来的重要经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斗争本领。”竹立家说。
对于全党下一步发展的突出任务,修改后的党章予以强调。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大会把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写入了党章。
“党把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作为历史重任,为此进行了不懈努力。中国迈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国家统一是其中关键。”竹立家指出,中共将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处理对台关系等作为重要任务体现在党章之中,对于凝聚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意志,促进祖国统一有着重要意义。(完)
从习近平眼中“最大的人权”,读懂当代中国的人权观******
(近观中国)从习近平眼中“最大的人权”,读懂当代中国的人权观
中新社北京10月9日电 (记者 梁晓辉)在今年联合国大会期间,一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关于中国人权观的主题边会引发外界关注。名为“以人民为中心:当代中国人权观的价值遵循”的这场研讨会,再次将中国的人权观带入世界聚光灯下。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中国最高领导人习近平的这句话,是中国人权观中为人熟知的论述之一,被认为是“以人民为中心”当代中国人权观的集中体现。
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围绕尊重和保障人权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形塑着当代中国的人权观。外界注意到,“人民”是习近平在论述人权时的高频词,如他在谈及人权普惠性时指出“人权不是一部分人或少数人享有的特权,而是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的普惠性人权”,谈及人权主体性时表示“让人民成为人权事业发展的主要参与者、促进者、受益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贺海仁认为,当代中国的人权观与中国共产党的初心紧密相连。用最大人权观表达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国家制度、深入践行小康社会工程和从容应对人类重大危机,充分展示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权利实践和权利方法。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渝的初心。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从解决人民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入手,将“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观贯穿政策制定的全过程,落脚于提升民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着眼于“人民幸福生活”这一最大的人权,中国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改善人民生活环境质量;着眼于消除“贫穷”这一实现人权的最大障碍,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在新冠肺炎疫情威胁生存权、发展权等首要的基本人权时,中国全力应对,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妥善应对人类重大危机,从中都能看到‘以人民为中心’中国人权观所发挥的作用。”贺海仁说。
“发展人权是全人类共同的事业。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十年间,中国人权事业取得长足进展,在不断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同时,也更注重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为世界提供助益。
习近平曾强调,“德之所在,天下归之”,“义之所在,天下赴之”。我们要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坚持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
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现任的人权理事会成员国。中国关于人权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全球人权治理的立场和主张,与中国的人权实践紧密相关,外界将其视为当代中国人权观的有机组成部分。
作为世界上唯一持续制定和实施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主要大国,近十年,中国展现出更加积极有为的全球人权治理姿态,既参与具体的人权事务,也通过对外援助、抗疫合作、减贫合作等助力他国改善民生,更通过提出“一带一路”倡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等,致力于“兼济天下”“天下大同”。
回顾这十年中国参与全球人权治理的成效,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尤其关注到中国人权观给世界带来的启迪。
当今世界,人权话语权被少数国家所垄断,其概念遭到任意解释和滥用,有时充当政治武器,有时又成“双标”借口。在此背景下,当代中国的人权观强调,人权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不能脱离不同国家的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空谈人权。
习近平鲜明指出,“评价一个国家是否有人权,不能以别的国家的标准来衡量,更不能搞双重标准”。
常健认为,中国推崇的是一种平等、开放、包容的多元人权观,在世界人权认知中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也有助于将人权议题从对立和对抗中解放出来,同时更给那些想探索本国人权发展模式的国家带去启迪。
有评论认为,中国所秉持的人权观,也与中国在民主和现代化上的认知同步:“实现民主有多种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现代化道路并没有固定模式,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不能削足适履。”基于此,中国近些年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成为在民主和现代化道路上不断积累和探索出的成果。
而当代中国的人权观,亦是中国在人权领域不断探索和积累的成果。“从中国自身看,它行之有效,从世界看,它带来了启迪。”常健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